关于工程物探检测人员考核换证的通知

2006年6月19日接局计量认证办公室通知:未持证人员也可以申请参与本次工程物探和原位测试上岗培训。请相关人员在2006年6月20日前将申请表格汇交总工办。

根据省局 粤地勘办[2006]55号文 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局属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配合现行计量认证评审准则第六章对检测人员执业资格的确认和再教育的要求,局计量认证办公室决定于今年举办工程物探、原位测试等项目检测人员资格能力确认培训,换发新的上岗证。

通知如下:

  • 培训对象

    局属有关单位原持上岗证的工程物探技术人员。

  • 培训时间和内容
    1. 计量法
    2. 电法勘探
    3. 磁法勘探
    4. 浅层地震勘探(含井中物探)
    5. 探地雷达
    6. 工程物探综述
    7. 原位测试
    8. 考核
  • 培训材料

    《5010-2005物探新方法》及《水电水利工程物探规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国土资源部有关规程及授课老师讲课提纲。


请各单位及时让参训人员填写《检测人员资格能力确认培训考核申请表》并于 2006年6月9日 前汇交总工办。

附件:
1、原工程物探持证人员名单
2、检测人员资格能力确认培训考核申请表
3、补充通知